







陕西省交通运输厅 关于108国道韩城金城至韩合界公路 改建工程初步设计的批复
索引号: | ZDDBG234339 | 发文字号: | 陕交函〔2017〕74号 |
发布机构: | 公文时效: | 有效 | |
名称: | 陕西省交通运输厅 关于108国道韩城金城至韩合界公路 改建工程初步设计的批复 | ||
主题分类: | 陕交函文件 | 发布日期: | 2018-01-03 |
省公路局:
你局《关于108国道韩城金城至韩合界公路改建工程初步设计的请示》(陕公路字〔2016〕110号)和初步设计及概算文件均收悉。根据省发改委陕发改基础〔2016〕1451号文件确定的该项目建设规模、技术标准和总投资,经审查,批复如下:
一、建设规模与技术标准
(一)路线起于韩城金城街道坡头村北,通过在建的327国道象山至夏阳镇南连接线与既有108国道相接,止于龙亭镇爱贴村韩城合阳界,顺接既有108国道。路线全长19.77公里。
(二)全线采用一级公路技术标准,设计速度80公里/小时,路基宽度25.5米;新建桥涵设计汽车荷载采用公路-I级,地震动峰值加速度0.15g;设计洪水频率:特大桥1/300,大中小桥、涵洞及路基1/100;其余主要技术指标执行《公路工程技术标准》(JTG B01-2014)。
二、工程地质
初步设计采用调绘、钻探、原位测试及室内试验等综合手段,对项目沿线工程地质条件进行了综合勘察,勘察成果基本满足设计要求。
(一)下阶段应加强滑塌、崩塌、错落体、落水洞的地质调绘和勘察。
(二)加强湿陷性黄土的地质勘察工作,进一步核查湿陷性黄土对桥梁桩长的影响。
三、路线
(一)路线起于韩城金城街道坡头村北,与在建327国道平面交叉,向南经坡头村西、杜堡村、启明村西、露沉村西,于芝阳国家级花椒产业园东缘(芝阳镇)通过,设特大桥跨越芝水沟,于大鹏村西接入既有108国道,沿旧路向西改建,经新庄村、三甲村、桥口村,终点位于爱贴村韩城合阳界。路线走向和主要控制点与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复一致。
(二)初步设计综合考虑沿线地形、城镇规划、工程规模及投资等因素,对2段共11.03公里路线进行了技术经济比选。结合地方政府意见,原则同意杜家堡至芝阳镇段采用路线顺捷、与城市规划区干扰小的方案;芝水沟特大桥段平面采用路线顺直、技术指标高的方案,纵面采用低桥方案。
(三)路线平、纵面技术指标及平、纵配合基本合理。下阶段应根据详勘资料,结合沿线地形、地质、水文条件、垃圾处理场和城镇规划等资料,进一步优化平、纵面设计。
四、路基、路面
(一)原则同意初步设计采用的路基横断面型式、组成设计参数和一般路基设计原则。下阶段应认真贯彻绿色公路建设理念,统筹考虑路基安全、环保、经济、耐久等方面的要求,做好以下工作:
1.结合详勘,进一步优化K13+880~K14+720段黄土路堑高边坡的边坡形式、坡率和坡面防护。
2.进一步优化湿陷性黄土地基处理方案。
3.进一步优化新旧路基衔接设计,减小新旧路基差异沉降。
(二)原则同意新建路面面层结构采用4厘米细粒式沥青混凝土(AC-13 SBS改性沥青)上面层+8厘米粗粒式密级配沥青碎石(ATB-25)下面层。下阶段应根据交通量组成等因素,进一步验算路面基层、底基层厚度,合理确定结构组成。原则同意旧路罩面采用4厘米细粒式沥青混凝土(AC-13 SBS改性沥青),下阶段应加强旧路病害调查,完善必要的路面补强设计。
(三)原则同意路基路面排水采用边沟、排水沟、截水沟、急流槽等自成体系的综合排水方案。
五、桥梁、涵洞
全线布设桥梁4821米/11座,其中特大桥1467米/1座,大桥3354米/10座;设渡槽265米/4座,涵洞50道。
(一)原则同意芝水沟特大桥上部结构采用(3×30+19×50+14×30)米预应力混凝土连续箱梁、T梁方案,其余桥梁上部结构采用30~50米预应力混凝土连续箱梁和T梁,下部结构采用柱式墩、空心墩、柱式台,桩基础。
(二)下阶段应根据详勘资料,结合桥位处的地形、地质、水文条件等进一步优化桥孔布置方案,合理确定墩台位置,完善岸坡防护及排水设计,优化桥梁桩基长度,严格控制工程投资。
(三)应根据路基排水、当地农田灌溉等需要,充分考虑清淤疏浚,进一步优化涵洞布设位置、形式及孔径。
六、交叉工程
原则同意全线与等级公路设置3处平面交叉。下阶段应适当合并与农村公路的交叉,加强与等级公路平交的渠化设计,提高服务水平和运行安全性。
七、交通工程及沿线设施
原则同意标志、标线、护栏、防眩、视线诱导及里程碑、百米牌、公路界牌等交通安全设施设计。下阶段应进一步加强平面交叉处的交通安全设施设计。
八、环境保护及景观设计
环境保护与景观设计方案基本合理。下阶段应结合“美丽干线公路”有关要求,进一步完善相关设计。
九、概算
初步设计概算编制基本符合交通运输部颁布《公路工程基本建设项目概算、预制编制办法》(JTG B06—2007)和《公路工程概算定额》(JTG/T B06-01—2007)及我省有关规定。经审查,核定本项目初步设计概算为1,028,546,583元。
(一)核定建筑安装工程费820,824,703元。
(二)核定设备及工具、器具购置费274,819元。
(三)核定建设项目前期工作费19,648,742元。
请你局督促建设单位严格执行基本建设程序;按本批复要求认真优化设计方案、编制施工图设计文件,防止建设过程随意设计变更;完善相关审批手续,确保本项目依法、合规建设;严格项目法人管理,积极筹措建设资金,严格控制工程投资;切实加强实施过程中的监督管理,保证工程建设质量和安全。项目由韩城市政府组织实施,总工期3年(自开工之日起算)。
附件:108国道韩城金城至韩合界公路改建工程初步设计概算审批表
陕西省交通运输厅
2017年1月18日